倡(猖娼唱)
(小篆)
倡,形声兼会意字。篆文从人,昌声。昌也兼表美言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倡。
《说文·人部》:“倡,乐也,从人,昌声。”本义为古代歌舞艺人。
倡,读chāng。本义指①古代歌舞艺人:李延年,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也;~优。引申指②妓女:李娃,长安之~女也;此义后另作“娼”。又用作“猖”,表示③猖狂:故西戎得肆其~狂。此义后另作“猖”。又读chàng。由歌舞艺人,用作动词,引中指④领唱:千人~万人和;—~三叹(和着唱):又引申指⑤唱:陈瑟竽兮浩~。此义后作“唱”。由领唱义引申指⑥发起,带头,宣扬:今诚以吾众为天下~,官多应者;武王~大义于天下;提~;~导;~议;~始。
为了表义清晰,后来妓女之义改为从女。写作娼:读chāng,表示妓女:有做~,弃贱得为良;~妇;~妓。
疯狂之义改为从犭(犬)。写作猖,读chāng。表示放肆横行:何桀、纣之~披兮,遂用~獗(倾覆);~狂。
领唱之义改为从口写作唱。读chàng,进而引申指①唱歌:群胡归来血洗箭,仍~胡歌饮都市;~戏;演~。又引中指②大声念:华烛已消半。更人数~筹(报时);~名;~晓。用作名词,指③唱词,歌曲:《边区小~》。
倡,如今可单用,一般不作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仍归入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