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金文);(小篆)。

《说文》:“人眼。象形。重童子也。”目字是个象形字。甲骨文、金文的目字,像一只非常逼真的眼睛之形;小篆中的眼球简化为两横。它的本义即指眼睛,引申为动词,是以目视物,即看的意思。目又可用来指鱼网的网孔(俗称“网眼”),引申指条目、细目等。汉字中凡从“目”之字,都与眼睛及其作用有关,如看、眉、相、瞪、瞥等。

目送:以目光相送。

目前:眼前,现在。

目录:按次序编排以供备考的图书或篇章的名目。

目空一切:形容骄傲自大,什么都看不起。

 

另:

 

象形字。甲骨文像眼睛形。金文大同。篆文将眼竖起来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目。

《说文·目部》:“目,人眼。象形。”本义为人眼。

目,本义指①人的眼睛:美~盼兮;~中无人;历历在~。用作动词,指②用眼看,注视,示意:范增数~项王,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皆指~陈胜;不知天壤内,~我为何人;令人侧~。由眼睛又引申为③孔眼:善张网者,引其纲,不一一撮其万~而后得;纲举~张。由网的纲目又引申为④要目,条目:颜渊曰:“请问其~。”项~。由要目又引申指⑤事物的名称:随其罪~,宣示属县;名~;数~;~录。眼睛在头面前,故又引申为⑥标题:遍求古今所有农家之书,摭其切要,纂成一书,~曰《农桑辑要》;题~。又引申为⑦头领:仰各头~,用心照管。

目,如今既可单用,也可作偏旁。作偏旁在字上时有的写作罒。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目部。凡从目取义的字皆与眼睛、眼看等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