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

形声兼会意字。篆文从頁(头),果声。果也兼表小而圆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颗。如今类推简作颗。

《说文·頁部》:“颗,小头也。从頁,果声。”本义为小头。

颗,本义指①小头。引申泛指②小而圆粒状的东西:牡丹含露珍珠~。主要作量词,用于③颗粒状的东西:春种一粒粟,秋收万~籽;日啖荔枝三百~,不辞长作岭南人;~粒归仓。

颗,如今可单用,一般不作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仍归入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