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

会意字。篆文从人从牛,会人分解牛为部分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件。

《说文·人部》:“件,分也。从人,从牛。牛,大物,故可分。”本义为分解,分割。

件,本义指①分解,分割:若名级相应者,即于黄素楷书大字,具~阶级数,令本曹尚书以朱印印之。引申用作量词,用于②分出的个体:不要因一事而惹出两~三~。现在多用以构成名量式合成词,案~;元~;证~;邮~;事~;软~;器~;附~;部~;铸~;零~;文~;信~。

件,如今可单用,一般不作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仍归入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