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
(小篆)
寸字是个指事字。小篆的寸字,从又从一,“又”是手形,“一”为指示符号,在手下之左侧,指的是手掌以下约一寸的地方,即中医诊脉的部位,又称“寸口”。所以,寸的本义是指寸口,为经脉部位名称。寸又用作长度单位名称,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又形容极短或极小,如寸土、寸步、寸阴等。
寸心:①指心。心位于胸中方寸之地,故称“寸心”。②微小的心意。
寸进:微小的进步。
寸隙:短暂的空闲。
寸步难移:形容走路困难。
另:
指事字。篆文从又(手),一横指明寸口所在之处,意思为寸口。隶变后楷书写作寸。
《说文·寸部》:“寸,十分也。人手却(退)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从一。”本义为寸脉,亦叫寸口。
寸,本义指①寸口:左~沉数,右~细而无力。寸脉至手恰为一寸,故又指②一寸:四~之管无当(底),必不满也;十分为一~。引申比喻③极小或极短: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手无~铁;鼠目~光。
寸,如今既可单用,也可作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寸部。凡从寸取义的字皆与手的动作或尺寸标准等义有关。
以寸作义符的字有:付、对、守、寺、寻、导、寿、封、将、尊、射、得、尉、尊、爵。
以寸作声兼义符的字有:吋、肘。
以寸作声符的字有:忖、村、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