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

形声字。篆文从金,逢声。隶变后楷书写作鏠。俗省作鋒。如今类推简作锋。

《说文·金部》:“鏠,兵耑(端)也。从金,逢声。”本义为刀剑兵器的尖端。

锋,本义指①刀剑兵器的尖端:销~镝,铸以为金人十二;刀斧及之,声铿然,~口为缺;执宝剑一口,长二尺许,~利吹毛。引申泛指②器物的尖端:两说穷舌端,五车摧笔~;针~。又引申指③军队的前列:从讨聊城,与张辽俱为军~;先~;前~。又引申指④势头:其~不可当;谈~;词~。今又引申特指⑤锋面:冷~;暖~。

锋,如今可单用,一般不作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仍归入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