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无。

形声字。楷书从口,丁声。《玉篇·口部》:“叮,叮咛,嘱咐也。”本义为反复嘱咐。

叮,本义指①反复嘱咐:黄莺似传语,劝酒太~咛;~嘱。又指②叮咬:蚊子~铁牛,无渠下嘴处;被蚂蚁~了一下。又用作③象声词:~当响个不停。

叮,如今可单用,一般不作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仍归入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