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擒)
(甲骨文);(金文);(小篆)。
甲骨文的禽字,像一张带柄的网形,是一种用来捕捉鸟雀的工具。禽的本义指捕鸟的网,又通“擒”,有捕捉的意思。禽又是鸟类的通称,同时也泛指鸟兽。
禽兽:飞禽走兽的统称,也单指兽类。又骂人之语,犹言“畜牲”。
禽兽行:指违背人伦的行为。后称乱伦为禽兽行。
另:
象形兼会意字。甲骨文像一把长柄捕鸟网,表示捕捉。金文上加“今”声。篆文承接金文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禽。
《说文·禸部》:“禽,走兽总名。从内,象形,今声。”所释为引申义。本义当为捕捉。是“擒”的本字。
禽,由捕捉鸟,引申泛指①捕获,捉拿:君子不~二毛。用作名词,也指②被擒获的鸟类:~兽;家~。古代纳采用雁,故又引申指③礼物:委~。古代也用为④鸟兽总名:五~(虎鹿熊猿鸟)之戏。后来“禽”专用以指鸟兽,捕获之义便另加义符“扌”,写作“擒”来表示。
擒,从扌从禽会意,禽也兼表声。读qín,本义指捉拿:射人先射马,~贼先~王;~拿;~获。
禽,如今既可单用,也可作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人部。凡从禽取义的字皆与捕捉等义有关。
以禽作声兼义符的字有:擒、噙。
以禽作声符的字有: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