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得字中趣习成爱美心
——部编教材写字教学与书法文化内容的编排特点与美育意义
安徽师范大学汪军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工具。在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中,文字识读能力和书写能力的培养总是相伴左右,并构成了培养阅读和写作能力的基础。自从有文字以来,人们在书写的时候,不仅要做到正确、容易辨认,而且希望做到整齐、美观。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1]这一点对于世界上任何文字来说概莫能外,对于汉字来说更是具有特别的意义。几千年以来,伴随着汉字书体的演变,人们在日常应用中不仅要做到一般意义上的整齐、美观,还将汉字的书写发展成一种独特的艺术门类——书法艺术,并创造出灿烂辉煌的书法文化,进而对中华民族的审美观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近年来由于电脑的普及,人们的日常书写活动大大减少,书法的实用功能急速减退。尽管我国高等教育中的书法专业已有长足的进步,但其影响往往只局限在艺术领域。整个社会对书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低,受此影响,中小学的写字与书法教育正在逐渐淡化。为此,教育部于2011年8月颁发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明确指出,“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并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2]。2013年1月,教育部又颁发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3]部编义务教育语文教科书(以下简称“部编教材”)正是按照上述要求,依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编排了写字教学及书法文化的内容。
一、部编教材写字教学与书法文化内容的编排特点
《课程标准》中“学段目标与内容”的写字部分除了要求学生正确书写汉字,书写硬笔楷书时做到规范、端正、整洁之外,还要求学生能体会汉字的形体之美,并从第二学段开始学习毛笔楷书。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部编教材除了有课文中的生字及总的写字表之外,还在每册专门安排了二至三格具有针对性的“书写提示”,并在第三学段增加了书法文化的内容。从整体上看,部编教材对于这些内容的编排具有以下特点。
(一)与其他教学内容紧密结合
部编教材一至三年级的“书写提示”中选取的例字,都是该册教材要求学生学会的生字,这样就把写字教学与识字教学结合起来了,使学生在提高书写技能的同时加深了对所学生字的印象,避免为写字而写字、写字与识字脱节的现象。从四年级开始,部编教材中的“书写提示”转为侧重传达字距、行距、重心、款式、书写速度以及整体布局等方面的知识,从而起到与习作(书信、日记、便条等)教学内容相辅相成的作用。此外,部编教材中的应用文(通知、书信、便条等)范例,都以优美、整齐的硬笔楷书呈现,使学生在学习应用文写作的同时,能直观地感受汉字的形体之美,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部编教材写字教学内容与其他内容的紧密结合,不仅保证了教材的整体统一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语文教育的综合性。
(二)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
学习写字与学习其他知识、技能一样,都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基本规律。唐代书法理论家孙过庭在《书谱》中有一段关于学习书法的阶段性的著名论述:“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4]小学阶段的写字教学属于书法的初学阶段,其重点正在于学习“分布”(间架结构、章法布局等),这也符合硬笔书写的基本要求。至于笔法,其重要性在练习毛笔字的过程中相对突出。小学阶段对于“分布”的总体要求在于“平正”,即端正、整齐与整洁。因此,部编教材在编排时也体现出了相应的阶段性:第一学段主要是学习写字的正确姿势,笔画笔顺的正确写法以及字的间架结构的基本要求等;第二学段的主要内容一方面是对间架结构的进一步练习,另一方面则是学习书写的行距、字距以及书写速度的调整等相关要求,从间架结构的练习向整体篇章的书写练习过渡;第三学段在篇章练习的同时逐渐增加了书法文化的内容,如古诗词的横写与竖写练习(五年级上册),了解历史上楷书名家与欣赏其经典作品等,为学生学习毛笔楷书提供了相关素材与背景知识。总体而言,部编教材中的写字教学内容是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基本规律编排的,体现了写字学习的科学性。
(三)语言平实,内容切实
小学阶段写字教学的目的与一般性书法训练有很大区别,而且小学生的认知水平也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部编教材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安排了符合小学生认知特点的相关内容,在语言上也力求简明扼要、清晰明了,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性较强的书法术语。例如,一年级下册关于“白、回、国”等字的书写提示“先外后内再封口”,短短七个字,把这些字的笔顺规则交代得清清楚楚,便于小学生理解和记忆。又如,四年级下册关于篇章练习的书写提示“字距要比行距小,字的大小基本一致,两边留的空白大致相等”,这三点把书写成篇的字时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表达得非常准确和充分,既易于学生学习,又便于教师在教学时抓住重点。第三学段关于书法文化的内容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某一书法家突出的风格特征和代表性作品,给学生提供了必要的欣赏提示。总之,部编教材用语平实,要言不烦,既呈现了教学内容,也兼顾了小学生的认知能力。
二、部编教材写字教学与书法文化内容的美育意义
《课程标准》在关于写字教学的“具体建议”中指出:“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写好汉字是教学的基本要求,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5]因此,写字教学除了要教会学生正确书写并做到整齐、美观之外,还承担着个性培养及审美教育的任务。对于部编教材中写字教学与书法文化的相关内容,我们不仅要认识其能帮助学生进行规范书写的功能,还应该深入理解其美育内涵,视之为开展审美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的绝佳素材。
(一)写字教学与形式美基本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们在长期的审美实践和艺术实践中对现实生活和艺术作品中诸多美的形式及其规律的概括反映,是对各种形式因素(线条、色彩、形体、声音等)如何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组合的经验总结。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包括对称、均衡、单纯(整齐)、对比与调和、杂多与统一,等等,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也具有基础性和普适性。书法艺术中包含的形式美法则,是数千年以来人们在日常书写和书法创作中对美的规律进行探索、总结、继承和创造的结果。因此,写字教学从表面上看,是把前人总结的书写经验传授给学生,但从更深一层看,则是帮助学生理解形式美法则及其运用规律。教师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培养学生的审美趣味,提高其审美能力十分重要。
对于部编教材写字部分的一些内容,教师可以通过形式美法则来帮助学生加深理解。例如,二年级上册第13页的书写提示“有的字左边窄,右边宽(作、法);有的字左边宽,右边窄(都、别)”,同册第110页的书写提示“有的字左右两边宽窄大致相等(领、群、船、朗)”,从写字的角度来看,是要求学生注意左右结构的字的不同结构特点,以及不同的偏旁部首在字的结构中所占比例的大小;但从形式美法则的角度来看,则涉及均衡之美的问题。“均衡”是较“对称”而言更为复杂一些的形式美法则。字的结构上的均衡之美,是将不对称的各个部分组合在一起,通过对各个部分比例的合理配置,以及各部分之间的穿插、挪让等,调节字的重心,从而达到视觉上的平衡。例如,三年级上册第30页的书写提示,“横画或竖画较多的字,书写时要事先考虑好这些笔画的长短比例和距离,避免拥挤(艳、静、植、霜、晴、害、最、集)”,同册第90页的书写提示,“笔画较少的字,要把笔画写开一些(止、内、术、斗)”“笔画较多的字,要把笔画写得短小些,缩小笔画间距(露、醒、慧、蘑)”,这些内容与“比例”“和谐”等形式美法则有着内在相通之处。再如,部编教材四至六年级中关于篇章书写时字的大小均匀,字距、行距适当,重心保持在同一条水平线或垂直线上等一些提示,则与“杂多与统一”的形式美法则息息相关。如果教师能在开展写字教学的同时关注这些蕴含在写字教学内容中的形式美法则,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加以展开,就可以丰富学生的审美感受,对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书法文化与民族审美意识
“审美意识是主体由长期的审美实践积累形成的一个民族优秀的传统。审美意识有继承,有扬弃,是人们在长期的审美实践中逐步形成的。”[6]中华民族的审美意识,根植于其长期生存繁衍的地理环境、社会生活方式以及人文传统中,体现在优秀的文学作品、艺术作品以及对于自然和社会的审美方式与审美趣味之中。书法作为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艺术,数千年以来一直对中国人审美意识的形成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体现中华民族审美意识的重要艺术门类之一。宗白华先生说:“写西方美术史,往往拿西方各时代建筑风格的变迁做骨干来贯串,中国建筑风格的变迁不大,不能用来区别各时代绘画雕塑风格的变迁。而书法却自殷代以来,风格的变迁很显著,可以代替建筑在西方美术史中的地位,凭借它来窥探各个时代艺术风格的特征。”[7]
鉴于此,部编教材在第三学段的每册书中都编排了与书法文化有关的内容(主要是对书法史上“楷书四大家”及其作品的介绍),一方面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为小学高年级阶段学习毛笔楷书提供素材和参照;另一方面通过这些内容帮助小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提高其审美欣赏水平,培养其民族审美意识。
部编教材结合图片,以书写提示的方式介 绍了历史上这些伟大书法家及其作品的艺术特 征。例如,五年级上册关于欧阳询及其作品的介绍:“欧阳询是唐初著名的书法家。他的楷书用笔方整,笔力刚劲,点画的起、收及转折处一丝不苟。字形竖长,各部分之间穿插巧妙,结 构十分严谨。整体上显得既平正端庄,又险劲 生动。《九成宫醴泉铭》是其楷书代表作之一。”这段话共包含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欧阳询 生活的年代,第二部分分析其书法的用笔特点,第三部分总结其书法的结构特色,第四部分描 述其作品的艺术风貌和整体特征,第五部分则 对图片所示作品略作解释。这些内容既可以帮 助学生了解书法艺术的要素——用笔、结构等,又可以提示学生抓住艺术欣赏的重点——整体 感受艺术作品的风格。其他几册书中关于颜真 卿、柳公权、赵孟頫等楷书大家及其作品介绍 的内容组织结构与此类似。从美育的角度来看,介绍“楷书四大家”及其作品不仅可以让学生 初步了解书法文化,而且可以让他们通过书法 艺术感受不同的艺术风格或美的表现形态—— 险劲、雄浑、刚健、秀美等,从而丰富其审美 感受。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第三学段书法文 化内容的提示用语与第一、二学段写字教学的 提示用语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一是出现了 少量简单的书法专业术语,二是语言具有一定 的文学性。这样编排的原因是:小学生通过学 习和积累,到高年段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阅读 能力和理解能力,在教师的帮助下完全可以理 解这些简单的书法术语的意义;文学性用语则 可以更为生动、准确地描述艺术作品的风格特 征。此外,这些描述书法艺术的语言已经被打 上了深深的民族审美的烙印,学生在阅读和欣 赏的时候,更容易对民族审美意识产生认同感。
部编教材中写字教学与书法文化内容的美育内涵是隐性的、内在的,虽然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不一定作为显性的目标和任务出现,但我们应当对其予以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挖掘其价值,使之与教材中的其他内容一起,实现《课程标准》提出的“通过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使他们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5]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4.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EB/OL].
2011-08-26].http://www.gov.cn/zwgk/2011-08/26/content_1933295.htm.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EB/OL].[2013-01-25].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714/201301/xxgk_147389.html.
[4]黄简.历代书法论文选[C].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1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6]朱志荣.论审美意识的特质[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90-94.
[7]宗白华.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139.
汪军.识得字中趣习成爱美心——部编教材写字教学与书法文化内容的编排特点与美育意义[J].写字教学,2018(7-8)